長沙晚報微信6月14日報道,2017年12月23日,微博上出現幾張懸掛GB20048軍牌的汽車照片,該汽車由賓利車改裝為紅旗車。從網友曝光的圖片看,車頭是紅旗車標,掛著軍牌,大燈和側身神似賓利。車尾的造型也很有趣,賓利飛馳(市場價200萬以上)的排氣孔、車燈、后備箱,卻貼著紅旗H7的車標,右邊還有“中國一汽3.0V6字樣”。
照片發出后,迅速在微博上走紅,在網上被多人轉發,點擊量突破30萬次。改裝車掛軍牌的圖片被熱傳后,駕駛員很快被鎖定,他是長沙一家再生資源有限公司的法人王某。近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志罪被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7年以來,王某在明知軍車為特種車輛,軍牌號碼只能專用的情況下,將GB20046,GB20047,GB20048等三塊偽造的軍牌,分別掛在路虎、豐田、奔馳、奧迪、賓利飛馳(改裝為紅旗車標志)等汽車上上路行駛。2017年12月23日,王某駕駛的由賓利車改裝為紅旗車懸掛GB20048軍牌的汽車照片在微博出現,在網上被多人轉發,點擊量巨大,造成了惡劣影響。該案承辦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人王某作為非現役軍人,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志,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條第三款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志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提起公訴。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志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條規定,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志罪是一種刑事犯罪,表現為單位或行為人實施了偽造、盜竊、買賣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專用標志,情節嚴重的行為。